可惜还不是很有头绪,如果你认为打假不会打错,你就不用往下看了。如果你认为方舟子打假不会打错,是个圣,是个仙,你也不用往下看了。如果你认为打假会打错,不管是方舟子打,还是别人打, 那么打假者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游戏规则来保护无辜的人呢?
刑法显然不适用,无须多言。 那么民法是否适用?舟子的观点应该是不适用,因为他说过无论韩寒的诉讼结局如何,都对他没有影响,同时也对诉讼于法庭的行为嗤之以鼻。诉讼的结局对他有没有制约,不敢肯定。韩寒败诉,肯定没有制约,韩寒胜诉,结局不好说,如果真象韩寒现在所说,罚金10万,可能制约不大。当然我不会认为这个现在放出口的10万就肯定是诉讼的数目。
那么问题依然是打假者应该遵循的规则。如果刑法不适用,民法不适用,还有什么规则呢。我能想到的一个是江湖/丛林规则,另一个是社会道德的约束。我对这二者均无信心。在微薄上转过一个笑话,调侃丛林规则。 贴过来大家一乐:
“马师叔,您还记得上次您发现的那个咱们全真教里的内奸吗?您发现他平时的样子是乔装,他的假发里面竟是颗光头。在您震断了他的双腿之后,我们就一直追查他和少林寺到底有什么勾结,直到今天,我们终于查清楚了。” “哦?他和少林到底有什么勾结?” “没有勾结,他就是脱发。”
那么社会道德如何? 我认为这个约束不了打假者,所以也就保护不了被打错的人。基本可以这样断定,所谓打假,在道义上,动机上均无可挑剔,也就是说他们永远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,打假嘛,当然理直气壮(这里我们不考虑恶意打假)! 所以这个约束不了打假者,也就保护不了被冤枉的人。
大家还有什么可以想得到,补充补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