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说的第二条本来就属于政治范畴。


所有跟贴·加跟贴·新语丝读书论坛

送交者: Amsel 于 2010-04-24, 22:16:23:

回答: 你脑子进水了?从地震扯到5毛,:-);你对地震方面论述很多, 由 coubert 于 2010-04-24, 21:59:47:

我一贯(未必成熟、正确)的看法是:
1. 预测自由、发布自由,如果影响到公共秩序,有相关法律惩罚;
2. 如果有人根据没有科学依据的地震预报来采取避震行动,要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;
3. 地震局一切“震情分析”、“会商”及时公开。

当然前提是权威部门必须承认并且广泛宣传地震不能预报的现状。

这些在现在的中国都无法实现。




所有跟贴:


加跟贴

笔名: 密码: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

标题:

内容: (BBCode使用说明